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与全国硕士研讨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契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反对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树立效劳,品德良好,遵纪违法。
3.年龄普通不超越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拜托培育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安康状况契合国度和招生单位规则的体检请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拜托培育或自筹经费硕士研讨生。
6.考生的学历必需契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度招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度招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度招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取得国度招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抵达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契合招生单位依据本单位的培育目的对考生提出的细致业务请求的人员;
(4)国度招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行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讨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育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与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讨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则执行。
1.报名参与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讨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契合下列条件:
(1)契合(一)中的各项请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与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讨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契合下列条件:
(1)契合(一)中的各项请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与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讨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契合下列条件:
(1)契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请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阅历的人员;或取得国度招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阅历,抵达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阅历的人员。
4.报名参与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讨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契合(一)中的各项请求。
(三)报名参与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契合下列条件:
1.契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请求。
2.取得国度招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曾经发表过研讨论文(技术报告)或者曾经成为业务主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引荐,为本单位定向培育或拜托培育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引荐,为本单位拜托培育的在职人员。
学术型专业和专业学位中的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城市规划硕士、农业推行硕士、兽医硕士、景色园林硕士、林业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等13个专业学位类别可设置单独考试。
(四)经审定能够展开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能够按规则数量和办法引荐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直接参与相关招生单位的复试。引荐和接纳办法由引荐学校和接纳单位依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则制定。被接纳的推免生(包括研讨生支教团和乡村教育硕士项目的推免生)须在国度规则的报名时间内中止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且不得再参与统考。到2012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纳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管推免生资历,接纳推免生单位应及时为推免生办理相关接纳手续。
凡按规则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范畴)均可接纳推免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准绳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研讨生一概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正报名信息)。
预告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讨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
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阅读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请求报名,凡不按请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构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结果由考生自己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正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留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终了,教育部发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请求后,考生可经过研招网调剂效劳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依据自己的成果再填报调剂意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请求照实填写学习状况和提供真实资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精确填写个人信息,对自己所受奖惩状况,特别是要照实填写在参与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讨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度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分状况。对故弄玄虚者,招生单位将依照《国度教育考试违规处置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讨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则(暂行)》中止处置。
4.国度依照一区、二区肯定考生参与复试基本分数请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发布的民族区域自治中央(见附1)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发布的民族区域自治中央,为原单位定向或拜托培育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则享用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照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域定向或拜托培育方式。
“少数民族高层次主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
5.已被招生单位接纳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与全国硕士研讨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历,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中央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中央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前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请求,恪守失密规则,依照规则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前与招生单位联络。
(二)一切考生(含推免生、研讨生支教团和乡村教育硕士研讨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自己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中央中止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自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行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中止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曾经取得的国度招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一切考生均要对自己网上报名信息中止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概不作修正,因考生填写错误惹起的一切结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则交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4)考生按报考点规则配合采集自己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生报考资历检查
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中止全面检查,并重点核对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契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请求考生在规则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招生单位在检查考生资历时,发现伪造证件状况时,可拘留伪造证件。
五、初试
(一)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运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与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超越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7日中止)。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7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肯定,不超越14:30)。
不在规则日期举行的硕士研讨生入学考试,国度一概不予招认。
(四)初试科目
1月5日上午 思想政管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才干
1月5日下午 外国语
1月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6日下午 业务课二
1月7日 考试时间超越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普通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越6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硕士研讨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管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
全国联考科目为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才干、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六)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终了前30分钟,细致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则,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左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初试成果由考生报考的招生单位担任通知。
六、复试
(一)招生单位要对一切拟录取考生中止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资料原件及考生资历中止严厉检查,对不契合规则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请求考生在规则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发布。全部复试工作普通应在2013年4月底前完成。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或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可除外),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管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中止,成果计入复试成果。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中止,成果计入复试成果。
(七)少数民族地域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中央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照实填写民族身份,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八)教育部依据硕士研讨生培育目的,分离年度招生计划、生源状况及总体初试成果状况,肯定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请求。单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请求由招生单位自定。
经教育部批准的北京大学等自划线高校(名单见附2)自主肯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请求。
各招生单位依照一定比例中止差额复试。差额比例普通依照120%左右控制,生源充足的招生单位,能够适度扩展差额复试比例。中止初试科目变革的学科专业复试差额比例可恰当扩展,细致比例由招生单位自定。
七、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讨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终了后,视第一意愿生源上线状况而定。调剂工作的细致请求和程序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录取政策肯定并发布。届时,考生可经过“研招网”调剂效劳系统填写报考调剂意愿。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中止,体检须在招生单位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中止。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请求,依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则,分离招生专业实践状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请求。细致请求见各招生单位招生简章或复试通知。
九、录取
招生单位依据国度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果(含初试和复试)并分离其平常学习成果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安康状况肯定拟录取名单。
招生单位要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关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拜托培育和自筹经费。参与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培育硕士研讨生或拜托培育硕士研讨生。
招收定向培育、拜托培育硕士研讨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育或拜托培育的考生之间,必需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署合同。
重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合理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历。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度招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历。
被拟录取的重生如保管入学资历,需在录取前由自己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能够参与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违规处置
对在全国硕士研讨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依照《国度教育考试违规处置办法》严肃处置。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与各种国度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置,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则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立功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清查刑事义务。
对故弄玄虚者(含引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则取消报考资历、录取资历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讨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度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状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拜托培育硕士研讨生毕业后回定向或拜托单位就业。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研讨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讨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依照培育合同就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担任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硕士研讨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置。若因而构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义务。
(二)已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研讨生后,培育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拜托培育或自筹经费培育合同办理。
(三)各招生单位依据本简章,分离各单位实践状况制定本单位招生简章。
(四)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讨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讨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则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