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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一注不再免考2科,之前存在合格科目的,今年还有机会免考一年,具体政策见下文。
关于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新政策过渡期内原免二科级别考生报考和有效成绩衔接工作的说明
各位考生: 2025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将于近日启动。凡符合《自然资源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自然资规〔2024〕3号,以下简称《通知》)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2025年度考试。为保证考试新旧制度平稳过渡,现对2024年度曾报考免二科级别考生作如下说明:
(一)2024年度报考免二科级别且存在部分合格科目成绩的考生,2025年度可继续报考免二科级别,如在2025年度累计通过全部科目,可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如未能累计通过全部科目,2026年度按《通知》新规定报考,原免二科级别下已合格科目成绩无效。
(二)2024年度报考免二科级别且无合格科目成绩的考生,2025年度按《通知》新规定报考,不再适用免考《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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