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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注规考后人工核查都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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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松果题库 发表于 2024-10-15 19:52:43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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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合格的考生一定要关注当地考试机构官网的考后人工核查通知,过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拟取得资格

一、人工核查对象
2023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且存在以下情况的:
1.在线服务平台无法核查或核查不通过的;2.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3.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4.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5.撤回承诺申请的;6.存在其他异常情况需人工核查的。
部分省份是所有人都要核查:凡参加2023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如青海)
二、人工核查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各地要求不一,不过工作年限证明类的东西都是需要的,个别省份需要提供单位规划或土地类编制资质(比如青海)
宁夏:
于11月29日至12月1日携带报名条件要求的身份证、学历证、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银行工资流水、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材料之一),就近到各地级市人事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复审,过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拟取得资格。
青海:
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单位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或土地规划编制资质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从事国土空间规划专业年限的工作证明、本人参与过的国土空间规划类的项目业绩清单及参与过的国土空间规划项目文本内的编制人员表复印件(须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报考级别为免试级别的:除提供考全科级别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以上个人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湖南:

四、人工核查程序

根据《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申请人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自动核验或考试成绩公布后人社部门组织人工核查。

(一)报考人员个人自审。请考生再次仔细阅读和了解相关考务文件以及本公告规定要求,特别是认真对照把握报名条件中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资历、专业等标准条件,并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

(二)所在单位资格初审。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须对申请人《资格考试报名表》各项信息一一核实,严格把关。所在单位应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核查,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核查。同时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三)市州人工核查。按照“哪里报名哪里审核”的原则,市州人社部门对所在单位初审结果进行核查。市州要及时公布参加人工核查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人工核查须再次核对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属地报名、考试成绩等相关情况。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做好数据登记存档备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成绩视为无效,一律不下发确认文、不予发证。

(四)人工核查结果公示。市州要及时在相关网站公示人工核查结果以及报名服务平台核验通过的成绩合格人员名单,接受举报并查实。经公示无异议的成绩合格人员的证书领取事宜在“湖南人事考试网(www.hunanpea.com)”和市州网站予以公告,请相关人员及时关注并按要求领取资格证书。


五、人工核查须提交的材料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精神,资格审查部门要切实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大力简化办事手续,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各类无谓的证明,不得进行“循环证明”验证,尽可能使申请人办事方便顺畅。资格审查统一使用国家制发的《资格考试报名表》,需补打《资格考试报名表》的考生请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模板,按照模板中的提示和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进行打印。


(一)单位资格初审材料要求

1.《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用A4纸打印。

2.身份证件。

3.毕业证件。


(1)持教育部门学历的,查验以下材料:

①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大专(含以上)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用人单位查验在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取得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用人单位需查验在学信网免费申请的学历认证报告(相关申请资料准备要求详见学信网)。

②2005年6月及以后取得的湖南省中专学历证书,用人单位查验在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查询系统(https://zzxlrz.hnedu.cn/xlrz/toAcademicAttestation)认证结果。2005年6月前取得的湖南省中专学历证书,用人单位需查验省教育厅开具学历认证报告。

再次特别提醒:教育部门核验未注册学历学位证书需要一定时间(20个工作日),请申请人提前做好准备。

所需材料:毕业证书原件或学历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毕业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复印的录取花名册或毕业生花名册(加盖存档部门公章并留经办人姓名和办公电话)。受理方式为现场办理。

办理地点: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37号长城非常生活3楼1号窗口),联系电话:0731-82116082

(2)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用人单位查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参照执行)。

(3)持党校学历的,用人单位查验党校官方网站毕业证书查询页面;网上无法查询的,用人单位查验党校开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4)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的通知》“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参评相应系列(专业)职称”的规定,持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的,所在单位查验以下材料:

①2005年至2013年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s://zwfw-new.hunan.gov.cn/hnzwfw/1/186/187/index.htm)的查验结果页面;

②2015年以后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rsrc.mohrss.gov.cn/jxxxcx/zscx)查验结果页面;

③其它年度毕业的,提供考点所在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处)学籍认证查验结果。

4.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或报考的考生提交符合免考条件的相应职称证书、聘书等材料。

5.其它申请人需补充的辅证材料。


(二)人工核查材料要求

1.《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 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从事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

3.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学历、职称证书、聘书等查验结果。


(三)注意事项

1.资格初审时,由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所在单位初审时,认为需留存备用备查的,可复印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一致”,原件退还申请人。

2.人工核查时,主要对初审查验结果进行审核,重点对初审单位出具的查询认证情况进一步确认。核查时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原件。所有材料复印件须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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