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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通知]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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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松果题库 发表于 2024-10-15 19:48:53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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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
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现提出如下意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了由重点整治到系统治理、由被动应对到主动作为、由全球环境治理参与者到引领者、由实践探索到科学理论指导的重大转变,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
二、总体要求
主要目标是:到2027年,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国家生态安全有效保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形成一批实践样板,美丽中国建设成效显著。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全面形成,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提升,国家生态安全更加稳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展望本世纪中叶,生态文明全面提升,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形成,重点领域实现深度脱碳,生态环境健康优美,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美丽中国全面建成。
——全领域转型。大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加快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等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加强绿色科技创新,增强美丽中国建设的内生动力、创新活力。
——全地域建设。因地制宜、梯次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全域覆盖,展现大美西部壮美风貌、亮丽东北辽阔风光、美丽中部锦绣山河、和谐东部秀美风韵,塑造各具特色、多姿多彩的美丽中国建设板块。
三、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二)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为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奠定基础。坚持先立后破,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确保能源安全。重点控制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费,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强碳排放双控基础能力和制度建设。逐年编制国家温室气体清单。实施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研究制定其他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行动方案。进一步发展全国碳市场,稳步扩大行业覆盖范围,丰富交易品种和方式,建设完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到203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进一步提高,建成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国际影响力的碳市场。
(四)推动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持续深化重点领域节能,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管理。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提升重点用水行业、产品用水效率,积极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强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健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制度,推广节地技术和模式。建立绿色制造体系和服务体系。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提质增效行动。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促进废旧风机叶片、光伏组件、动力电池、快递包装等废弃物循环利用。推进原材料节约和资源循环利用,大力发展再制造产业。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到2035年,能源和水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五)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以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为主战场,以细颗粒物控制为主线,大力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强化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实施源头替代工程。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因地制宜采取清洁能源、集中供热替代等措施,继续推进散煤、燃煤锅炉、工业炉窑污染治理。重点区域持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研究制定下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开展新阶段油品质量标准研究,强化部门联合监管执法。加强区域联防联控,深化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持续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着力解决恶臭、餐饮油烟等污染问题。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到2027年,全国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下降到28微克/立方米以下,各地级及以上城市力争达标;到2035年,全国细颗粒物浓度下降到25微克/立方米以下,实现空气常新、蓝天常在。
(七)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严防新增污染,逐步解决长期积累的土壤和地下水严重污染问题。强化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扎实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分阶段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全覆盖。依法加强建设用地用途变更和污染地块风险管控的联动监管,推动大型污染场地风险管控和修复。全面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适时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开展全国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强化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严控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环境风险。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到2027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以上,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到2035年,地下水国控点位Ⅰ—Ⅳ类水比例达到80%以上,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五、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十)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继续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大草原和湿地保护修复力度,加强荒漠化、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全面实施森林可持续经营,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聚焦影响北京等重点地区的沙源地及传输路径,持续推进“三北”工程建设和京津风沙源治理,全力打好三大标志性战役。推进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到2035年,全国森林覆盖率提高至26%,水土保持率提高至75%,生态系统基本实现良性循环。
六、守牢美丽中国建设安全底线
(十三)确保核与辐射安全。强化国家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作用,构建严密的核安全责任体系,全面提高核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与我国核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核安全监管体系,推动核安全高质量发展。强化首堆新堆安全管理,定期开展运行设施安全评价并持续实施改进,加快老旧设施退役治理和历史遗留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加强核技术利用安全管理和电磁辐射环境管理。加强我国管辖海域海洋辐射环境监测和研究,提升风险预警监测和应急响应能力。坚持自主创新安全发展,加强核安全领域关键性、基础性科技研发和智能化安全管理。
(十五)有效应对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和风险。坚持减缓和适应并重,大力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加强气候变化观测网络建设,强化监测预测预警和影响风险评估。持续提升农业、健康和公共卫生等领域的气候韧性,加强基础设施与重大工程气候风险管理。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强化区域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到2035年,气候适应型社会基本建成。
七、打造美丽中国建设示范样板
(十八)建设美丽城市。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推进以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为导向的美丽城市建设。提升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强化城际、城乡生态共保环境共治。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提高大中城市生态环境治理效能,推动中小城市和县城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促进环境公共服务能力与人口、经济规模相适应。开展城市生态环境治理评估。
(二十)开展创新示范。分类施策推进美丽城市建设,实施美丽乡村示范县建设行动,持续推广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优秀案例。推动将美丽中国建设融入基层治理创新。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推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鼓励自由贸易试验区绿色创新。支持美丽中国建设规划政策等实践创新。
(二十一)培育弘扬生态文化。健全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培育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加快形成全民生态自觉。挖掘中华优秀传统生态文化思想和资源,推出一批生态文学精品力作,促进生态文化繁荣发展。充分利用博物馆、展览馆、科教馆等,宣传美丽中国建设生动实践。
(二十三)建立多元参与行动体系。持续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桥梁纽带作用和群团组织广泛动员作用,完善公众生态环境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推进生态环境志愿服务体系建设。深化环保设施开放,向公众提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服务。
(二十四)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一体推进制度集成、机制创新。强化美丽中国建设法治保障,推动生态环境、资源能源等领域相关法律制定修订,推进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完善公益诉讼,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司法保护,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协同合作,强化在信息通报、形势会商、证据调取、纠纷化解、生态修复等方面衔接配合。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完善环评源头预防管理体系,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加快构建环保信用监管体系。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探索开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评价。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强化河湖长制、林长制。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严格问责、终身追责。强化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门职能作用,强化对生态和环境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深化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市县生态环境队伍专业培训工程。加快推进美丽中国建设重点领域标准规范制定修订,开展环境基准研究,适时修订环境空气质量等标准,鼓励出台地方性法规标准。
(二十六)加强科技支撑。推进绿色低碳科技自立自强,创新生态环境科技体制机制,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把减污降碳、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新污染物治理、核安全等作为国家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的重点领域,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引导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共建一批绿色低碳产业创新中心,加大高效绿色环保技术装备产品供给。实施生态环境科技创新重大行动,推进“科技创新2030—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重大项目,建设生态环境领域大科学装置和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科学观测研究站等创新平台。加强生态文明领域智库建设。支持高校和科研单位加强环境学科建设。实施高层次生态环境科技人才工程,培养造就一支高水平生态环境人才队伍。
(二十八)实施重大工程。加快实施减污降碳协同工程,支持能源结构低碳化、移动源清洁化、重点行业绿色化、工业园区循环化转型等。加快实施环境品质提升工程,支持重点领域污染减排、重要河湖海湾综合治理、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新污染物治理等。加快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地区防沙治沙、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等。加快实施现代化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支持城乡和园区环境设施、生态环境智慧感知和监测执法应急、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等。
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三十一)压实工作责任。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制定分领域行动方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快形成美丽中国建设实施体系和推进落实机制,推动任务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加强统筹协调、调度评估和监督管理。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分类施策、分区治理,精细化建设。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应当结合地方实际及时制定配套文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衔接,把握好节奏和力度,协调推进、相互带动,强化对美丽中国建设重大工程的财税、金融、价格等政策支持。
(三十三)开展成效考核。开展美丽中国监测评价,实施美丽中国建设进程评估。研究建立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指标体系,制定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适时将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过渡到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考核工作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
(新华社北京2024年1月1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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