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节选及简介
《指南》确立了城市设计方法在国土空间规划中运用的原则、任务、内容和管理要求等。同时《指南》给出了城市设计的定义:城市设计是营造美好人居环境和宜人空间场所的重要理念与方法,通过对人居环境多层级空间特征的系统辨识,多尺度要素内容的统筹协调,以及对自然、文化保护与发展的整体认识,运用设计思维,借助形态组织和环境营造方法,依托规划传导和政策推动,实现国土空间整体布局的结构优化,生态系统的健康持续,历史文脉的传承发展,功能组织的活力有序,风貌特色的引导控制,公共空间的系统建设,达成美好人居环境和宜人空间场所的积极塑造。
之后的注释指出:城市设计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是国土空间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贯穿于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管理的全过程。
城市设计方法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的运用类型主要包括:总体规划中城市设计方法的运用、详细规划中城市设计方法的运用、专项规划中城市设计方法的运用、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中的注意事项。原则包括:a)整体统筹 、b)以人为本、c)因地制宜、d)问题导向
总体规划中城市设计方法的运用
主要包括跨区域层面、乡村层面、市/县域层面、中心城区层面
详细规划中城市设计方法的运用
主要包括城市一般片区、重点控制区
专项规划中城市设计方法的运用
在专项规划中要充分运用城市设计思维,在选址、选线过程中不能仅考虑便利与造价等工程因素,还应考虑融合自然、保护人文及美学要求;在设施建设中应有相关设计指引,不仅满足设施的基本功能要求,还应考虑美观、隐蔽与结合自然;近人尺度的设施建设也应兼顾考虑人的活动行为。
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中的注意事项
8.1 用途管制中的城市设计内容
依据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在用途管制中处理好生态、农业和城镇的空间关系,注重生态景观、地形地貌保护、农田景观塑造、绿色开放空间与活动场所以及人工建设协调等内容。
8.2 从城市设计角度研究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合理性
依据上位规划和设计,可从空间形态、风貌协调性和功能适宜性等角度提出建设项目准入条件和建设项目选址引导,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提供决策依据。对空间形态重点管控区用地提出建设项目准入条件和景观风貌注意事项。为城市重要公共建筑、标志性建构筑物等重要建设项目选址提供引导和参考。
8.3 在特殊地块开展城市设计的精细化研究
有特殊要求的地块,可在遵守详细规划的前提下,结合发展意愿、产业布局、用地权属、空间影响性、利害关系人意见等,开展编制面向实施的精细化城市设计,提出建筑和环境景观设计条件。
8.4 规划许可中的城市设计内容
规划许可中的城市设计内容宜包括界面、高度、公共空间、交通组织、地下空间、建筑引导、环境设施等,必要时可附加城市设计图则
工作方法主要为:a)信息采集与数据管理。b)认知分析与方案制定。c)监管监测与公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