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分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
1、居住用地规划
1)规划目标
广州市总体规划确定广州市居民住宅发展目标是到2000年人均居住面积为12平方米,针对越秀区现状人口密度过高和旧城改造难度大的情况,结合地铁建设,解放路、中山路、北京路的改造,有计划地外迁部分居民,对现有住宅区欠缺的各项公共和市政设施进行配套,近期2000年做到各项设施基本到位,环境初步改善:远期2010年做到密度适宜,配套齐全,设施完备,居住环境舒适宜人。
2)规划原则
①规划居住用地的规模按40万人居住人口的要求予以控制,针对不同的地段,提出相应的开发建设模式与开发强度。②加强对越秀区旧城更新改造的力度,提高土地的经济效益,合理控制建筑密度、提高房屋质量,疏散部分人口,改善旧区居住环境,方便居民生活。③在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和质量的前提下,努力保护与创造富有地方景观特色的生活环境,延续城市传统文脉,加强历史文物和城市风貌的保护,体现地域生活方式和文化传统。④充实和完善居住区内文、教、体、卫以及商业网点等各项公共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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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现状图 |
3)居住用地的分类
越秀区内居住用地以二类居住用地为主,规划综合考虑其现状条件及开发建设模式等,其细分为:旧城改建区居住用地(二类A用地);旧城保护区居住用地(二类B用地) ;城市重点开发地带居住用地(二类C用地)。
4)居住用地控制指标
规划居住用地面积为273.574公顷,占越秀区总用地的30.4496,人均居住用地6.8平方米/人。
2、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1)行政办公用地规划
(1)规划目标
广州市作为广东省的政治中心,越秀区集中了省级、市级、区级三级政府办公机构,应该建设成为既有庄严的形象,又有现代效率的行政办公区,作到布局合理,用地充足紧凑,且与越秀区的经济居住活动具有合理的联系。
(2)规划原则
①越秀区内的办公建筑多利用近代优秀建筑,或与近代优秀建筑相邻,如市政府、市公安局等,因此应尽力加以保护,不但要避免直接破坏文物,亦须防止因建设而破坏文物的环境。
②必须考虑交通和停车问题,增加停车场地,改变停车场地严重缺乏的现状,建设应控制车辆的合理流量。
③行政用地布局的区域范围,须按各单位所需面积和它们之间彼此联系的合理距离而定,以取得现代行政工作的最高效率。考虑到越秀区为旧城区,用地紧张,因此对于行政办公用地面积和布局应依照合理、紧凑的原则,改善办公区内的绿化环境。
④越秀区内大型的行政办公单位大多分布于旧城市轴线上,因此其建设应充分考虑城市设计方面的要求,在建筑形体上,应充分表现岭南建筑传统特征及时代精神的创造,不能盲目地模仿古制或外国形式。
2)商业金融用地规划
(1)规划目标
商业金融业是越秀区社会经济的支柱之一,也是越秀区的核心功能之一,因此应该有效开发利用越秀的商业资源,逐步营造一个环境优美、功能齐全、布局合理、配套设施完善的现代化商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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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布局规划图 |
(2)规划原则
①商业金融业发展规划要与越秀区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广州市总体规划相结合,既要考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又要兼顾生态效益的原则。
②与广州市旅游业发展规划及文物保护规划相一致,使商业金融业的发展与旅游业的发展相互促进,同时避免由于商业旅游业的过度开发对越秀区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造成破坏。
③与城市旧城改建和旧城道路调整相结合,对不适合再发展的地段,应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合理地改变其功能、性质,确定以后的发展方向。对于商业金融业发展的重点地段,则要注重完善交通、停车、信息等服务设施的配置,增建文化、娱乐、休闲项目,改善商业购物环境。
④由于金融设施占地小,分布广,主要以单栋建筑或建筑裙楼形式为主,政府对金融市场的调控多以财政、税收等进行调控,其发展以市场调节为主。因此本规划对其土地利用不作量化规定。
3)文化娱乐用地规划
(1)规划目标
丰富越秀区居民文化娱乐生活,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的文化娱乐设施三级网络。
(2)规划原则
①应保护现有文化娱乐设施用地,不得改变文化娱乐设施用地的使用性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文化娱乐设施。
②文化娱乐设施改建时,应增加文化娱乐设施的用地面积或建筑面积,丰富文化娱乐设施项目,原有用地较小的影剧院、文化宫、俱乐部等,规划适当扩大用地,完善相关的配套设施。
③促进文化设施合理分布,建立市、区、街三级文化网,形成项目齐全、规模相当、档次和类型配置得当的文化设施网络。
4)体育用地规划
严格控制现有体育设施用地,不得改变体育设施用地和建筑的使用性质,根据人口规模扩大体育设施用地,并应配套建设人车流集散广场、社会停车场(库)和公共绿地。在旧城改造中,通过用地置换的手段,利用越秀区内注销用地、现有危旧房改造区或工业仓储用地,充实区级体育设施用地,填补区级体育设施用地的空白。体育场地的建设可以采用室内场馆的形式,并结合建筑裙楼设置。
5)医疗用地规划
越秀区内已经形成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卫生院卫生设施布局合理。卫生保健站等的多层次卫生网络,医疗卫生设施布局合理。规划严格控制医疗卫生设施用地不被占用,不得改变医疗卫生设施用地和建筑的使用性质,医疗卫生设施场所,应保证交通便捷,有一定集中绿地。对于现有部分用地偏小的医院(如市儿童医院等)应结合旧城改造扩大用地规模。
6)教育科研用地规划
严格保护区内学校用地,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侵占现有或规划的学校用地,禁止将现有学校教学用地挪作非教育用途,如建教工宿舍或拆除学校围墙兴建商业用房。对于区内现有高等院校,在数量上不作增加,重点完善现有学校基本设施和设备,学生平均用地面积达到国家标准的,不再扩大用地。用地不足的高校,有条件的可以适当调整增加用地,或发展为成人教育学校和特殊学校,以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区内的科研机构及设施原则上原地保留。
3、工业及仓储用地规划
越秀区目前工业及仓储用地比例很小,污染较大的工业已经外迁,无法经营的工厂已被征地划拨,只留下一些污染小的加工业和一些传统工业。规划对现存的工业及仓储逐步进行外迁,对其用地进行置换,尽可能多地为旧城区提供街坊绿地及公共设施。
4、对外交通用地规划
越秀区内的货运站主要分布于商业中心区,有10处之处,占地规模都较小。规划将货运站逐步外迁至城市外围的大型货运站,并取消流花车站,把它负担的交通容量分散疏解到省汽车站及城市边缘的长途客运站。5、道路广场用地
(1)道路用地
规划期间应逐步完善旧城道路网络,扩宽各主、次干道,使之与道路交通容量相适应,同时统一道路的断面形式,避免同一条道路上出现各种断面形式,引发交通的混乱状况。
(2)广场用地
规划对现有的广场用地进行改造,根据广场性质对其用地进行调整,加强城市绿化环境景观设计,同时,在人民公园前设置一市政广场,与人民公园共同构成城市中心广场。在五仙观保护和复建规划中,为了使五仙观有一个更好的保护环境和展示空间,在五仙观周边南至惠福路,东至米市路,西至田水巷,规划一个越秀区区级文化广场。另外,规划新增的社区广场包括光孝寺前广场,北京路财厅广场、大新广场。
5、特殊用地规划
规划保留目前现有的军事用地(陆军总医院及空军后勤部大院),并控制其建设。